为切实做好学校暑期安全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近期学校组织开展了暑期安全检查。
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学校下发《关于做好放假前和暑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和检查内容,各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单位所属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的隐患排查尤其要加强,形成《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切实将安全责任和制度落到实处。
履行监督责任,多部门组织现场检查
7月4日上午,保卫处、国资基建处、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都江堰校区机关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分别对各教学楼、实验楼、农场等场所进行抽检,重点针对实验室危化物品管理使用是否规范、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楼顶平台使用是否合理、安全防护设施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方面进行检查。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三点处置措施:一是消防维保单位在放假前对学校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报告,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二是对教学单位实验室存在的隐患由本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后勤管理处对检查中发现的水电、危废方面的隐患及时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