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户籍迁移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实行自愿原则,或迁入我校,或保留原籍。
雅安校区:新生入学报到持户籍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到保卫处户籍接待处登记,然后到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管理处上户。
成都校区:1.新生入学报到时将户籍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寸的彩色照片上交保卫处户籍接待处;
2.由保卫处收齐相关材料后统一到温江区公安局户籍管理处上户。
都江堰校区:1.新生入学报到时将户籍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寸的彩色照片上交校区保卫部户籍接待处;
2.由保卫部收齐相关材料后统一到都江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管理处上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