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文件《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校人发【2016】26号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我校保卫处雅安校区现面向社会招聘三名合同制聘用工勤人员,具体聘用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二)年龄在40岁以下(1977年1月后出生),其中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三)要求身体健康,无慢性病、传染病、残疾、精神病等病史;
(四)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品行良好,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五)退伍军人或相关专业院校毕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工资待遇
参照学校文件《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校人发【2016】26号(见附件)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即日起至6月26日,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向求职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保卫处办公室(雅安校区第六行政楼409室)进行报名登记,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学校相关部门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与面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聘人员需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自费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人事处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准备相关资料以备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5-2883249
附件:《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人事处 保卫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