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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放假前和寒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2-12-29 审稿人: 来源:  点击:

各中层单位:

2023年寒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放假前安全检查与假期安全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各单位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建设、重点场所(部位)防火措施、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齐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非机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

(二)实验室安全。各教学科研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实验室危险源分级管控要求及安全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安全等管理情况。

(三)特种设备安全。相关单位对食堂、开水房等场所使用的小型锅炉等有压容器、电梯等特种设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核查设备是否在检验认定有效使用期内使用,确保学校动力和特种设施设备安全运转、水电气正常供应。

(四)在建工程安全。相关单位加强对在建工程(含维修加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落实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及时排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压实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安全责任。

二、时间安排

(一)20221229-202314日,各单位自查自纠。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和检查内容,对本单位所属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各教学科研单位要特别加强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以及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使用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二)202314日—15日,学校现场督查检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组对重点部门单位进行抽查,现场检查及督查情况将以书面形式通报各单位。各单位应按照学校检查情况,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利用假期间完成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层单位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抓实抓牢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好放假前及寒假期间安全工作。

(二)强化安全教育。重点做好对本单位师生员工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事故等的安全教育和法纪道德教育。

(三)畅通应急联动机制。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假期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巡查制度,确保通信畅通。遇有突发事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三校区保卫部门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雅安校区0835-2882110;成都校区028-86290110;都江堰校区028-87126110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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