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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内机动车管理的规定
作者:  日期:2018-07-12 审稿人: 来源:  点击: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现就学校车辆管理相关规定作如下修订和补充:

    一、严格从严车辆出入证办理

    1.校内车辆出入证(车辆出入授权)只对在学校上班、在学校分配有住房的教职工及直系亲属办理。其他人员原则上不予办理。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办理的,须由保卫处严格审核后方能办理。

    2.在校内租房人员需办理车辆出入证的(其租房程序和手续符合公安部门规定),可申请办理房屋所在区域的车辆出入证。

    二、上调车辆出入证及停车费标准

    1.教职工及直系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员的车辆出入授权,每车每年收取校园资源占用费1800元。

    2.临时进出校区的车辆,实行计时收费,进出时间在15分钟以内免费,超过15分钟的收费4元,超过2小时的每小时加收2元。

    三、严格校园车辆交通秩序管理

    1.进入校内车辆不按规定地点停放的,保卫处将对乱停车辆先行锁车,违规车主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保卫部门领取钥匙自行解锁。一年内违规三次者,吊销车辆出入授权。

    2.未办理车辆出入授权的其他车辆,雅安校区只能由西门(烈士陵园门)、东门(新校区大门)进出,成都校区只能由东大门(正门)进出,都江堰校区只能由正门进出。

    3.非工作时间(每天18:30至次日7:30之间、周六、周日)没有车辆出入授权的其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雅安校区老校区停放。确需进入的,由车主联系学校相关单位电话通知门卫方可进入。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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