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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作者:  日期:2023-06-19 审稿人: 来源:  点击: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确保学校安定,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及时迅速扑救可能发生的大面积火灾,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事故危害,增强快速反应能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四川农业大学区域内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分级负责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坚持在各级职能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把抢救遇险人员生命和保证灭火救援力量的自身安全放在整个灭火救援行动的首要位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二)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处置火灾事故,应坚持局部服从全局,快速准确地确定处置火灾事故的主要流程,科学合理地制定火灾灭火救援行动方案。

(三)整合资源,协同作战

各级各部门应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社会灭火救援资源优势,确保快速高效地应对处置火灾事故。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保卫处、党政办主要负责人

:宣传部、学生处、研究生院、教务处、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国资基建处、图书馆、档案馆、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财务处、校团委、都江堰校区机关、事故发生单位等党政负责人

主要职责:

1.日常工作中,指导开展日常消防教育管理 、应急疏散演练、灭火实战演练等工作;

2.发生火灾时,指挥、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

3.组织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火灾现场人员疏散工作;

4.协调配合到达火灾现场的消防人员开展灭火工作;

5.协助、配合消防部门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等善后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工作组在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灭火行动工作组

长: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建立校园义务消防队伍;做好义务消防队队员和物业人员的防火教育、培训和火灾模拟演习、演练等具体工作;负责灭火器材和工具的保管与使用;发生火灾时利用学校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消防设施,进行火灾现场灭火。

2.通讯联络工作组

长:党政办、保卫处负责人

主要职责:接到火灾报警后,迅速报告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引导消防队员和消防车辆进入火灾现场;联络有关部门、人员,组织调遣消防力量;负责信息采集、校内外联络。

3.疏散引导工作组

长:保卫处及相关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校内火场区域人员的应急疏散工作;引导人员疏散自救,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至安全区域。

4.后勤保障及医疗救护工作组

长:后勤管理处

主要职责:负责车辆需求、道路通畅、供电控制及水源保障等;在火灾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必要时拔打120,联系并护送至校外医院进行抢救。

5、事故调查处置组

组  长:保卫处负责人

主要职责:配合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六、应急处置流程

(一)接警及报警

学校任何部门(学院)或部位发生火灾,发现人员或现场人员都有义务立即向学校保卫部门(雅安校区:0835-2882110;成都校区:028-86290110;都江堰校区:028-87126110)或“119”消防部门报警,同时报告本部门(学院)领导。报警时,应根据火灾情况向周围人员发出火警信号,同时以最准确、简洁的语言向接警人员说明情况。

保卫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通知处置小组迅速到达现场查明火情、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域;现场处置人员根据火情拨打“119”和向保卫处领导报告;保卫处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同时协调救援扑救力量开展灭火工作。

拨打“119”报警后,应当向接警的消防人员简明讲清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号码;

2.火灾现场的准确位置;

3.有关火灾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的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消防车如何方便地进入火灾现场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

打完电话,应组织人员到校门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快速赶赴火灾现场。

(二)灭火处置

接到火灾通知后,保卫处领导和火灾事故单位安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消防力量 ,使用就近的灭火器材、设备有效地组织扑救,力争扑灭初起火灾。在组织扑救时,应注意查明起火部位,有无人员被困,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等情况。

按照“先救人,后灭火”的原则,首先切断电源,带齐灭火救援器材,在指挥人员的安排下进入现场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待消防人员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消防人员对火灾进行现场调查。

(三)应急疏散

1. 学校所有楼宇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制定应急疏散指示路线图,明确安全责任人的任务和要求,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确保安全通道,楼梯通道和出入口通畅。

2.发生火警时,应有计划、按顺序疏散,工作人员要为被疏散人员指明各种疏散通道,并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方安排专人值守;工作人员还要随时向被疏散人员了解火场内是否还有被困人员,并大声呼叫,一旦发现被困人员,应迅速组织力量施救;在疏散人员时,要注意防止疏散通道拥堵以致发生混乱情况;在火势猛烈但疏散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可让全体被困人员同时疏散。

3.制止脱险者返回火场内。撤离火灾危险区的人员有可能会重返火场内抢救财物或未逃离人员,造成人员疏散的混乱,妨碍疏散和灭火工作的开展。因此,要对疏散到安全区域的人员加强管理,必要时要增加警戒人员的力量。

(四)通讯联络

1.接到火灾报警后,通讯联络工作组人员应迅速通知有关人员赶到火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2.通知后勤配电室停止对所发生火灾场所的供电。

3.迅速通知有关人员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火灾周边区域,同时清理火灾周边区域停放的车辆及其他障碍。

4.派人到各路口迎接消防车辆,并引导消防车辆到火灾现场。

(五)后勤保障、医疗救护

1.后勤保障、救护工作组中的保卫处工作人员、后勤工作人员应立即对火场周围进行清障、警戒,做好周围群众的疏散工作,并把逃离火场人员带至安全地点。

2.校医院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安排车辆及拨打“120”请求急救中心进行救治。

七、善后处置流程

(一)火灾被扑灭后,保卫处应保护现场,协助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二)事故调查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及时下达指令,组织人员迅速清理火灾现场,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领导小组根据消防部门做出的火灾事故结论,区分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相关责任部门(学院)或人员的处理意见,报学校研究通过后,追究有关部门(学院)或人员的责任。

(四)领导小组根据火灾事故结论,责成火灾部门(学院)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五)信息发布。学校火灾事故发生后,有关信息发布工作要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地原则进行。对新闻媒体发布的信息,经研究决定后向社会发布。

八、责任与奖惩

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工作中,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的,在突发火灾事故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一)学校各中层单位要依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发生火灾时,有序协调灭火与逃生。

(二)本预案由四川农业大学保卫处负责制定、解释并组织实施。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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